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专局:
自2004年底开始,欧洲申根协议国家统一要求我国因公出访人员在申办申根签证前购买国际旅行保险。部分申根国家要求我国因公出访人员在申办签证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部分则要求提供保险单原件或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虽然申根国家对我国因公人员须持保险单入境的具体要求不尽一致,但均要求提供保险凭据。近来,我驻申根国家使领馆也接连反映,上述做法实施以来,有些因公出访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有的团组甚至被有关国家移民当局遣返,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及影响。
另外,近期我国因公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伤亡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团组因没有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给事后的处理和赔偿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为此,根据近期中央要求加强我赴境外人员的安全工作,各派出机构和单位应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进行,本着“立足预防,防范处置并重”的原则,特就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境外保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出国(境)培训团组的安全和培训任务的顺利进行,各派出单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购买境外紧急医疗人身意外保险。
二、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出国任务批件的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涉及的保险事宣,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办,具体手续流程见附件。审核类项目人员涉及的保险事宣,建议参照审批类项目做法。
三、短期出国培训的保险费从培训费中列文,三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出国培训的保险费从生活费中列支。
四、各级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要从保障我公民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为出国(境)培训团组及人员购买境外保险的重要性,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的落实。
附:办理出国培训境外保险注意事项
办理出国(境)培训保险流程
一、保险名称及保障内容
l、险种名称:《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A)款》
2、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住院医疗保障(包括安排就医、紧急医疗转送、转送回国及安排子女回国)
| RMB1,000,000
|
门诊急诊医疗保障(每次保险事故免陪人民币800元)
| RMB25,000
|
牙科门诊医疗保障(每次保险事故免陪人民币800元)
| RMB4,200
|
遗体或骨灰遣送回国(骨灰遣送回国包括火葬及骨灰盒费用)
| 以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为限
|
就地安葬
| RMB8,000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RMB300,000
|
二、办理出国(境)培训保险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团体营业九部
三、办理出国(境)培调保险的有关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各组团单位根据出境时间的不同,选择相应出境天数对应的保费:
单位:RMB
保险期限
| 14天
| 21天
| 30天
| 60天
| 90天
| 4-6月
| 10-12月
|
保险费
| 528
| 565
| 710
| 1061
| 1300
| 3195
| 9402
|
例如:一个20人的团组在境外培训21天,所需交纳的总保费为565元/人×20人=113 00元
(二)各组团单位在投保前需要制作“出国(境)培训人员保险清单”(表一)及“组团单位信息表”(表二),并认真填写每位被保险人信息,要求统一采用Excel表格式,具体格式如下:
×××出国(境)培训人员保险清单(审核/审批)(表一)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护照号
| 出生年月
| 保险
期限
| 起始
日期
| 结束
日期
| 去往
国家
| 保费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保费合计:×××××元
组团单位信息表 (表二)
汇款单位帐户
| 单位全称
|
| 备注
|
帐号
|
|
|
开户银行
|
|
组团单位
| 单位全称
|
|
地址/邮编
|
|
收件人/电话
|
|
团长姓名/联系方式
|
|
重要提示:
1.要在标题中注明组团单位名称“×××××××”,并注明该团组属于审核/审批。
2.“保险期限”与被保险人在境外培训的时间相对应,如21天,90天等,“起始日期”是指被保险人的保险起保日期,与被保险人离境日期相对应。
3.由于此次投保全部采用银行转帐形式,要求组团单位在“组团单位信息表”中注明汇款单位“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平安保险最后出具的保险费发票中单位名称与汇款单位的“全称”一致。如果组团单位与汇款单位名称不一致,需要在“备注”中指明二者的隶属关系及需要平安保险出具保险费发票的单位名称,平安保险为组团单位开具统一发票,不提供个人发票。
4.由于此次保单签发统一通过快递传送,要求各组团单位在“组团单位信息表”中提供组团单位的“全称”,“邮编”,“地址”,“收件人”,“电话”。
(三)各组团单位将参保人员的保费转入平安保险帐户,北京市内单位填写银行进帐单,外地单位填写银行电汇单;
平安保险帐户:
全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帐号:0200003619023102130
开户银行:工行礼士路支行
重要提示:
1.要求各组团单位在进帐单或电汇单上认真填写汇款人及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等重要信息。
2.必须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上,“汇款用途”或空白处注明“出国(境)培训保费”。
3.在办理完毕转帐手续后,请务必保存银行回单,方便后续查找。
(四)各组团单位将保费转入平安帐户当天,须将“出国(境)培训人员保险清单”(表一)及“组团单位信息表”(表二)分别盖组团单位公章发传真至平安保险。
(五)平安保险在确认各组团单位保费到帐5日内签发保单,并按各组团单位信息表中提供的收件地址将保险费发票、中英文保单说明、保险单凭证、保险服务手册、保险服务卡快递到组团单位,考虑到异行转帐及异地快递时效等多种因素,为了确保各组团单位在签证之前能收到保单,要求北京市内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外地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收到保险单后要认真阅读保障责任及有关理赔内容,鉴于有些国家对保险要求非常严格,建议各组团单位在签证及入境时务必携带保险单原件。
以上就是本次保险办理的基本流程,对于具体办理的细则,建议各组团单位在投保前详细咨询平安保险联系人员。